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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制作许可是指制作电视剧(公开播出的)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和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才有资格制作电视剧,并且事先还必须另行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分为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两种。
经营范围
制作电视剧(公开播出的)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和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才有资格制作电视剧,并且事先还必须另行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申请基本条件
1)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和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可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证)。
2)电视剧制作机构在连续两年内制作完成六部以上单本剧或三部以上连续剧(3集以上/部)的,可经省级广电局或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广电总局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用途
1、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申请是指制作电视剧(公开播出的)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取得许可牌照,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
2、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变更是指变更原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上的公司名称制作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和章程、剧名、集数等信息。
3、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年检是指每年广电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持证机构进行年度业绩审核工作,对其执行广播电视法规、规章和规定的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合格的决定。
4、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注销是指原有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未到或已到批准期限,持证单位因业务因素不在需要使用该证书,就需要向主管部门提交注销申请。
5、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续期是指原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持证单位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主管部门交续办申请。注: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续期主要针对甲种牌照,乙种牌照,特殊情况下经发证机关批准后...
材料要求:
1)、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和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
2)、广电总局题材规划立项批准文件获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式表复印件;
3)、.编剧授权书;
4)、申请机构与制片人、导演、摄像、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和合作机构(投资机构)等签定的合同或合作意向书复印件,其中,如聘请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还需提供广电总局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电视台、电影制片机构的相应资质证明;
6)、持证机构出具的制作资金落实证明。